4.8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S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检验
方法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应按照木标准4.4〜4.8以及表A.1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NY/T 1055的规定。
6标志和标签
6.1标志使用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储运图示按GB/T 191的规定执行。
6.2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7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包装应符合NY/T658的规定。
7.2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1056的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蜂产品认证检验规定
A.1表A.1规定了除4〜4.8所列项目外,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 食品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
A.2如蜂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规定中上述项目和指标有调整,且严于本标准规定,则按最新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