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案
1 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 的现状去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尽快制颁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 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务会正式立案,立案号为 3636 号,从而引起了国家农业部的重视,不仅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还分别赴东北、南方作了立法调研,并已组织专家起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办法》 草案,广泛征求了业内人士意见,于 2009 年 7 月 7 日以农办议 [2009] 277 号文件正式对我的建议作出答复。该答复充分肯定了我的建议及相关措施,对发展我国养蜂业给予了积极客观的评价,指明了养蜂立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表示“年内”将颁发部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其列入 (国家) 立法计划,适时启动条例的起草工作”。从而使我们看到了蜂业立法的希望与曙光。自此,我及全国的蜂业界人士翘首期盼,急切期待着国家尽早颁发具有法规功能的 《条例》 或 《办法》,从此结束蜂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被动,为蜂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制与社会环境,以促进我国蜂业生产健康快速发展。
然而,时至今天我们还没有等到 《条例》 或 《办法》 的颁发,蜂业生产依然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大家期待之余也感到非常着急,因为生产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需要法规的界定与支持。此间,养蜂工作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这在中国蜂业历史上是首次。尤其在 2009 年年底,经国家农业部、交通部、发改委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家正式开通了运蜂绿色通道;据悉农业部正待下发推动蜜蜂授粉的文件,这无疑对养蜂业是实实在在的支持。全国数十万养蜂人为此兴奋自豪,同时也急切盼望着国家尽快颁发 《蜂业管理条例》。在法制上给蜜蜂业以支持,使之遇到难题与纠纷时能有法可依,这是至关重要的。我国是法制国家,法规的重要性远比行政文件或领导批示实用。为此,我们再次提出建议,恳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努力,尽快推动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加大对蜜蜂业的法规与政策支持。
2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的紧迫性我国是养蜂大国,蜜蜂饲养量位居世界前列,
蜂产品产量与出口量雄居国际市场第一,养蜂生产已成为促进农业增产创收、农民脱贫致富的好门路,也是国家出口创汇的好项目。为了推动养蜂业健康发展,1986 年 10 月当时的国家农牧渔业部颁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我国的养蜂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3 年后促进我国蜜蜂总量创历史峰值 (达 780 万群)。然而,这仅是一部“部颁”“暂行”规定,一定程度上缺乏国家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并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时效性。尤其 24 年过去了,其间我国的政治与经济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养蜂管理暂行规定》 中许多条款已远远不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导致新形势下遇到新问题难以依法调处。一是养蜂生产实践中许多具体事项缺乏法规支持而难以开展,使
养蜂人经济受损或屡遭不法盘剥;二是遇到涉蜂纠纷司法部门难以依法界定,审理中没有专业法规供采用;三是 《畜牧法》 已颁发5 年之久,其中虽有四条专对养蜂作出原则性规定,但由于尚未出台 《条例》 这样的配套细则,实践中无法具体操作,从而淡化了大法的作用与效果;四是蜜蜂业涉及农业、交通、公安、林业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在当前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各部门行业间无法协调,严重制约影响着蜜蜂业的生产与发展。因此,全国养蜂业急需、广大蜂界人士急盼尽快制订和颁布符合新时期新形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
3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的可行性
3.1 作为 《畜牧法》 的配套细则全面规范蜜蜂业具体行为
《畜牧法》 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发实施 5 年之久,作为国家大法具有内容广原则性强等特点,不可能对相关内容的具体行为做出明确界定,急需国务院或相关部门出台相关 《条例》 或 《规定》来予以细化,方有利具体操作执行。 《畜牧法》 中有四条专涉蜜蜂,例如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养蜂业,维护养蜂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这就表明了国家的原则是鼓励发展养蜂、维护养蜂者的合法权益,但具体到怎样鼓励、如何维护养蜂者的合法权益?养蜂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大法就不可能规定得那么细那么全,须得由政府出台实施细则加以细化,才能使大法提出的原则性规定便于操作落到实处,才能使之发挥好应起的作用达到应起的效果。
3.2 行业力促尽快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养蜂是我国一项传统养殖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养蜂规模和从业人数均居世界第一位,近百万养蜂和蜂产品加工经营者长年工作、生活在蜂业第一线,其生产、经营、消费行为均有其专业特点,与其他养殖业多有不同之处,急需依法加以规范约束。尤其养蜂需要全国大范围流动作业,有着诸多的不稳定因素,所涉部门、行业比较多,所遇到的问题、纠纷也相对多,急需有一部专业的法规对涉及蜜蜂的行为予以界定和支持,便于从业人员在法规的框架内尽职尽责。为此,行业内人士一直为之努力,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反复通过多种渠道向上反映,中国养蜂学会早在 5 年前就拿出了 《条例》 草案,积极争取农业部的支持,力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 早日尽快颁发,这是蜂业生产与发展的需要,也是百万从业人员的共同心声。
3.3 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 的条件已成熟
我国是法制国家,法律法规是人们行动的指南,法规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从业人员及事业的发展与
质量。就
养蜂业而言,法规建设早就起步,1986年 10 月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养蜂管理暂行规定》,为我国蜂业立法开创了先河,也积累了一定的立法、执法经验。特别是去年农业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成功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办法》(草案),并多次召集相关专家座谈,使之日臻完善越发成熟。但该草案仅是以“养蜂”为基本内容,没能涉及蜜蜂运输、产品
加工等其他相关内容,我们感到面还比较窄,不能成为反映全行业的全部内容。因此,特建议:
3.3.1 尽快制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蜂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尽快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 立法程序,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办法》(草案) 为基础,增加涉及蜂业生产、加工、经营、运输、权益保护等多项内容的条款,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尽快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结束我国蜂业长期无法可依的现状。
3.3.2 先行下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办法》,再进一步补充完善,促进制颁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由农业部先行下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办法》,使养蜂人在饲养方面有规可遵。同时,农业部还得进一步努力,促使国务院启动立法程序,在 《办法》 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提高,争取早日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蜂业管理条例》。
——2010年9月 宋心仿等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