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给家里的老人买瓶
蜂蜜冲水喝,没想到刚从道里区友谊路沃尔玛超市买回的蜂蜜竟然没有生产日期。经协商,商家按相关规定给予退货并十倍赔偿共计297元。对此,哈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过年买年货遇到纠纷保留凭证维权。 据陈女士介绍,2014年12月27日,她爱人在道里区友谊路沃尔玛超市花27元购买了一瓶蜂蜜。回家后,陈女士想要给老人冲
蜂蜜水,可是却发现该瓶蜂蜜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于是马上找到超市希望更换新的蜂蜜,然而超市没有相同的货物,因此她希望超市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但却遭到了超市的拒绝。2014年12月30日,陈女士将此事投诉至哈市消协。经调查,该瓶蜂蜜确实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并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退货并十倍赔偿,共计2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