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饮用

《食品法典》蜂蜜标准(国外)

中华蜂蜜网 2019年01月29日 09时32分43秒

一、基本成分 1、水分 石楠蜜 ≤23% 其它蜂蜜 ≤20% 2、果糖和葡萄糖 甘露蜜、甘露蜜与花蜜的混合蜜 ≥45g 100g 其它蜂蜜 ≥60g 100g 3、蔗糖

一、基本成分

1、水分

石楠蜜 ≤23%

其它蜂蜜 ≤20%

2、果糖和葡萄糖

甘露蜜、甘露蜜与花蜜的混合蜜 ≥45g/100g

其它蜂蜜 ≥60g/100g

3、蔗糖

一般蜂蜜(以下品种除外) ≤5g/100g

紫花苜蓿蜜、柑桔蜜、刺槐蜜

赤按树蜜、法国忍冬蜜 ≤10g/100g

薰衣草蜜、紫草蜜:≤15g/100g

4、非水溶性固型物

非压榨蜂蜜:≤0.1g/100g

压榨蜂蜜:≤0.5g/100g

二、质量要求

l、销售的蜂蜜不得添加任何食物成分,包括食品添加剂及其他蜂蜜以外的物品;

2、销售的蜂蜜不得含有任何令人厌恶的异味和杂质;

3、不得销售已发酵或起泡的蜂蜜;

4、蜂蜜的热处理不得破坏其基本成分或降低质量

5、不得使用化学或生物化学方法处理蜂蜜结晶;

6、其他

重金属污染:不得危害人类身体健康,按照“国际食品规范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量执行。 杀虫剂及兽药残留:按照“国际食品规范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量执行。

三、卫生要求:

按照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食品卫生基本原则》(197年第3次修订)执行。(详略)

四、标签:

按照《食品法典》1985年制定、1992年第2次修订的《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执行。 (详略)

五、分析方法(略)

六、附加的成分和质量要求

1、酸度 ≤50毫克当量/1000克

2、淀粉酶流活性

处理过的及混和的蜂蜜 ≥8

天然酶含量低的蜂蜜 ≥3

3、羟甲基糠醛含量

处理过的及混和的蜂蜜 ≤40mg/kg CAC公布的热带国家或地区的蜂蜜以及其混和蜂蜜 ≤80mg/kg

4、电导率

甘露蜜、栗子蜜及其混和蜜 ≥0.8 (也不含这两种蜜与杨梅蜜、桉树蜜、麦卢卡树蜜、灌木蜜和茶树蜜的混和蜜)

上述蜜种以外的其它蜜 ≤0.8

中国养蜂 2004(3) (2001年修订) 陈黎红 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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