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陈文冰)2016年12月23日,“黄龙
蜂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北京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黄龙蜂蜜”成地理标志产品。 “黄龙蜂蜜”由黄龙县人民政府、黄龙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在北京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审查委员会”专家组的评审。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
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国家地理、文化和传统工艺的
结晶,是品质优良商品的代表。 国家质检总局已对1992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保护,黄龙核桃在其名录内。“黄龙蜂蜜”通过评审,将对市场净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