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蜂蜜网 2019年03月15日 10时28分27秒
中国十分重视对蜂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质量监督管理,并已建立起一套严密的控制体系,这对维护蜂产品的市场声誉,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质量
中国十分重视对蜂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质量监督管理,并已建立起一套严密的控制体系,这对维护蜂产品的市场声誉,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质量管理体制
中国蜂产品的质量管理,分纵向与横向两大体系。按照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国家技术监督局是国务院的质量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各部门、各地区蜂产品质量管理。它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监督局或标准局,实施从中央到地方蜂产品的纵向管理。
国家与一些与蜂业有关的部门,如农业部、商业部、经贸部、轻工部等,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它们负有质量管理指导职责。蜂产品的国家标准,首先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提出计划,指定有关部门起草后,再报其审批颁发,各部门制定的蜂产品质量专业标准,也必须报送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后方能在本系统本行业贯彻实施。
各蜂业职能部门之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横向调节,去实现不同内容的质量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养蜂及蜂产品原料的质量管理。1986年颁发的《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的第19条指出:“蜂产品的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质量,防止污染。蜂产品严禁掺杂造假、粗制滥造和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加工、制造。违者,当地养蜂生产主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罚款、没收产品;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商业部门主要是从经营领域管理蜂产品质量。1982年以来,国家商业部先后起草了蜂蜜、蜂蜡、蜂王浆、蜂花粉等产品标准,使质量管理有了法规依据。
1991年,商业部、农业部、经贸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一个蜂产品的质量管理办法,以规范各部门的管理行为。这份文件正在起草、讨论之中,尚待正式颁发。
二、蜂产品的标准化管理
中国蜂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始于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有长足进步。到1991年,蜂王浆、蜂花粉、蜂蜜、蜂蜡等主要蜂产品均已颁布国家或行业标准。
⒈国家标准
中国已颁布并实施的国家标准有4个。
⑴蜂蜜卫生标准
由卫生部提出,原国家标准局1984年12月22日颁布,1985年9月1日实施。标准号GBn239-84。具体指标有:
①感官指标:在常温下呈透明、半透明粘稠状液体,温度较低时可发生结晶现象。具有蜜源植物特有的色、香、味,无异味,无死蜂、幼虫、蜡屑及其他杂质。
②理化指标:见表1。
表1 蜂蜜的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铅(以Pb计)mg/kg≤ 1锌(以Zn计)mg/kg≤25③细菌指标:见表2。
表2 蜂蜜的细菌指标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个/g)≤ 瓶装500散装1000大肠菌群(个/100g)≤ 30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留或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⑵蜂王浆质量标准
1988年9月5日由商业部批准颁布,1989年3月1日实施。现被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为国家标准。标准号GB9697-88。主要技术指标见表3。
表3 蜂王浆质量要求和等级标准项 目优 等 品一 等 品合 格 品感
官
指
标
状 态浆状朵块形,微粘,光泽明显,无幼虫、蜡屑等杂质;无气泡乳浆状,微粘,朵块形不少于1/3,有光泽,无幼虫、蜡屑等杂质;无气泡乳浆状,微粘,有光泽感;无幼虫、蜡屑等杂质;无气泡颜 色乳 自 色淡 黄 色黄 红 色气 味蜂王浆香气浓,气味纯正有蜂王浆香气,气味纯正滋 味有明显的酸、涩带辛辣味,回味略甜,不得有发酵、发臭等异味有酸、涩带辛辣味,回味赂甜,不得有发酵、发臭等异味理
化
指
标
水 分(%)62.5~67.5 67.6~70灰 分(%)≤ 1.5 粗蛋白(%)≥ 11酸 度30~53(1N NaOH ml/100g) 总糖(%)≤ 15淀 粉不得检出10-羟基-△2-癸烯酸(%)1.4以上注:①蜂王浆香气,即略带花蜜香和辛辣香气; ②用吸管取的蜂王浆,不要求有朵块状。根据起草标准的分工,食品的卫生标准须由卫生部起草制定。在蜂王浆的国家卫生标准示颁发以前,其细菌含量暂时按以下指标执行(表4):
表4 细菌含量指标项 目指 标杂菌总数≤ 300个/g霉菌总数≤ 100个/g致病菌不得检出⑶蜂花粉质量标准
由商业部土产杂品局提出,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11月16日批准,1990年7月1日实施。标准号GBll758-89。具体指标见表5。
表5 蜂花粉分等质量指标项 目优 等 品一 等 品合 格 品感
官
指
标
颜 色各种花粉固有的色泽,均匀一致各种花粉固有的色泽,基本均匀一致 杂色状 态不规则的扁圆形,并带有工蜂后肢嵌入花粉痕迹的团粒。无霉变 气 味有明显的单一花种清香气 有单一花种清香气 有花粉的清香气滋 味香甜带辛,无异味香甜,有涩的回味,无异味理
化
指
标
水 分(%)≤ 5 ≤ 6≤ 8单一花粉团率(%)≥ 95 ≥85不要求蛋白质(%)≥ 15杂 质(%)≤ 0.5≤ 1≤ 1.5碎团粒(%)≤ 1 ≤ 2≤ 3维生素C(mg/100g) ≥ 4灰 分(%)≤ 4过氧化氢酶单位≥ 500注:碎团粒指标:指基层收购时的限量。该标准附录的卫生参考指标为(表6),这些指标在未制定蜂花粉国家卫生标准前使用。
表6 蜂花粉卫生参考指标项 目指 标细菌总数≤ 20万个/g大肠菌群≤ 500个/g致病菌不得检出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允许量⑷蜂蜜包装标准
由商业部土产杂品局提出,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年9月20日颁布,1989年3月1日实施。标准号GB9828-88。 本标准规定了蜂蜜包装的种类、形状和结构等,适用于蜂蜜的贮存、运输用的钢制圆桶和蜂蜜小型包装。其对蜂蜜小包装及包装箱也作了若干规定,对小包装形状不做统一规定,但必须用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材料制做,还要保证内容物不得渗溢。小包装的包装箱采用纸质或木质,容量500g瓶装按24瓶设计,250g瓶装按40瓶设计。
⒉行业标准
对尚未颁布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蜂业界统一技术要求的一些蜂产品,已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布 了一些行业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以前,行业标准也称部颁标准或专业标准,现列出 一些主要项目:
⑴出口蜂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现对外经济贸易部)1965年3月10日批难,1965年10月 1日实施。这也是中国第一个蜂产品标准,主要适用于出门的蜂蜜。标准号WM21-65。本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是:色泽,分水白色、特白色、白色、特浅琥珀色、琥珀色、深色;气味,要 求正常;水分,最高18%;费氏反应,负号;强度,最高不超过4(系指中和每100g试样所需1N氢氧化钠溶液的毫升数)。
⑵蜂蜜质量标准
商业部于1982年4月27日颁布,1982年6月1日实施。标准号GH012-82。标准中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7、8、9。
表7 蜂蜜的分等等别蜜 源 花 种色 泽状 态 味 道杂质一等荔枝、柑桔、椴树、刺槐、紫云英、白荆条等水白色、白色、浅琥珀色透明、粘稠的液体或结晶体滋味甜润,具有蜜源植物特有的花香味无死蜂、幼虫、蜡屑及其他杂质
二等油菜、枣花、葵花、棉花等浅琥珀色、黄色、琥珀色透明、粘稠的液体或结晶体滋味甜润,具有蜜源植物持有的花香味三等乌桕等黄色、琥珀色、深琥珀色透明或半透明状粘稠液体或结晶体味道甜,无异味等外荞麦、桉树等深琥珀色、深棕色半透明状粘稠液体或结晶体味道甜,有刺激味①凡未列入表内的蜂蜜品种可参照表内所列色、香、味等待点由各省自定。②凡在同等蜜中混有低等蜜时,按低等蜜定等。③凡用旧式取蜜法(如压榨法、锅煮法等)取蜜,蜜液混浊不透明,色泽较深,有刺激味的蜂蜜可作为等外蜜。表8 蜂蜜的分级级 别一 级二 级三 级四 级波美度(20℃)42度以上41度40度39度注:最低收购起点,黄河以北地区为波美度40度,黄河以南地区为39度。表9 蜂蜜理化指标的规定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水 分≤ 25%酸 度≤ 4还原糖≥ 65%费氏反应负蔗 糖≤ 5%发酵征状不允许酶 值≥ 8掺入可溶物质不允许本标准是目前国内使用范围最广的蜂产品法规文件,蜂蜜的收购和销售以及国内的质量仲裁都依照标准中规定的指标执行。
⑶出口蜂蜜检验方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于1983年10月27日颁布,1984年7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蜂蜜的取样数量、用具及有关项目的检验方法。
4.蜂蜡质量标准
由商业部1982年12月31日批准颁布,1983年5月1日实施。标准号GH013-82,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0。
表10 蜂蜡标准项 目一 等 二 等三等颜 色 乳白、鲜黄、黄黄棕 褐表 面无光泽、有波纹、一般中间凸起断面状态结构紧密、结晶粒细,上下颜色一致结构紧密、结晶粒细,下部颜色稍暗结构紧密、结晶粒细,下部颜色暗,但不超过1/3气 味 有蜂蜡香气味杂质(苯不溶物)≤ 1%≤ 2%≤ 4%比 重(30℃)0.954~0.964熔 点62~67 ℃酸值中蜂4~9 KOHmg/g;西蜂15~13 KOHmg/g碘值6~3 g/100g皂化值75~110 KOHmg/g折光率(75℃)1.4410~1.4430注:①不纯的旧巢脾蜡,暂列为等外。 ②蜂蜡香气味似蜂蜜和花粉味。以上所列仅为中国蜂产品行业标准的主要部分,这些标准在国家标准颁布之后即行废止。
⒊地方标准
关于目前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某些蜂产品加工制品,可由重点产区制定地方标准,经上级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⒋企业标准
中国一些较大的蜂产品经营和加工企业,为了提高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在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各项指标都高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起草之后,同样须报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本企业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编号后方能实施。
企业标准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在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企业标准。如我国负责蜂蜜、蜂王浆出口的某些大型企业制定的标准,其蜂蜜的含水量为18%以下,蜂王浆的10-羟基-2-癸烯酸则为1.8%以上,均高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规定的指标。 另一种是国家和行业均无标准,企业为了开发某种产品而制定的企业标准。如湖北省随州市制定的雄蜂蛹标准,其主要指标见表11、12、13。
腌制雄蜂蛹质量标准,标准号Q/YF06-89,1989年3月28日发布,1989年3月28日实施。
表11 腌制雄蜂蛹的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色 泽蛹头复眼浅黄色,蛹体为乳白色或浅黄色气 味正常,无异味形 态蛹体基本完整杂 质不允许掺入、混入杂质表12 腌制雄蜂蛹的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挥发性盐基氯(mg/100g)≤ 25含水量(%)≤ 45氯化钠含量(%)≤ 35铅(以Pb计)(mg/kg)≤ 1亚硝酸盐含量(g/kg)≤ 20表13 腌制雄蜂蛹的卫生指标项 目指 标细菌总数(个/g)≤ 30000大肠菌群(个/100g)≤ 450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注:本标准适用于21~22日龄的雄蜂蛹经水煮晾干,拌盐腌制而成的腌制品。
三、蜂产品的质量检验
中国有关业务部门和蜂业界都十分重视蜂产品的质量检验。特别是1985年 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对提高蜂蜜质量作了重要批示后,农业部、商业部、经贸部都更加重视蜂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1986年5月,上述三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养蜂工作会议,对提高蜂产品质量作了具体部署。
⒈基层质量检验
中国蜂产品的收购与销售,实行层层验质把关制度。基层收购以感官检验为主要方法。具体步骤是:生产者的产品交给经营者后,随即由精通蜂产品业务的技术人员通过眼看、口尝、鼻嗅、手捻等感官手段来判断其品质的优劣。基层经营单位将购入的蜂产品调出时,买方同样要以上述方式进行一次检验。
⒉实验空检验
在省级蜂产品经营单位和养蜂科研部门、大型蜂产品加工企业或某种蜂产品的重点产区,都设有专门的理化检验室。全国现已建立正规化验室100多个。 其任务是对调入和调出的原料及加工制品进行抽样检验,或对本区域的产品质量进行分析调查。大宗的蜂产品贸易必须以实验室检验的结果为质量依据。
⒊质量监督机构及其检验
中国已经建立或正在筹建的蜂产品质量监督机构共 3个:1988年,商业部在北京筹建了部级质量检测中心,用以对全国流通系统经营的蜂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同年,农业部在武汉筹建了本系统的蜂产品质检中心。这两个跨省、市的部级蜂产品检验机构均已于1991年第四季度通过了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199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决定在商业部蜂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基础上,筹建国家蜂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以便对全国各省、市和各部门的蜂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分析和测试。
1991年第四季度,国家技术监督局安排国家蜂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筹),承担了全国瓶装蜂蜜的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查34个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这些产品的样品分别来自哈尔滨、长春、沈阳、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西安、济南、南京、郑州、武汉等12个城市的零售商店。检验的结果公布在《中国技术监督》杂志上。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的蜂蜜质量监督活动。此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监督部门也对本地生产、销售的蜂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质量状况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自费者购买优质蜂产品,鞭策蜂产品加工企业和经销单位提高产品质量。
四、质量奖评审
为了鼓励生产优质蜂产品,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品评优活动,一批生产企业的产品分别获得国家和部门的表彰。
⒈国家优质产品奖
中国产品质量的最高荣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奖”,分别授予金奖或银奖。其要求严格,评比过程复杂,档次高,名额少。1986~1987年,哈尔滨制药三厂生产的“人参蜂王浆”、北京第四制药厂的“北京蜂王精”和杭州中药二厂的“双宝素”(以蜂王浆为主要原料)获国家优质产品金奖。
1981~1990年,北京市第四制药厂的“北京蜂王精”、杭州中药二厂的“双宝素”、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的“鲜蜂王浆”和杭州保灵有限公司的“中国花粉口服液”获国家优质产品银奖。
⒉部级优质产品奖
国家各上管部、局对本系统生产的蜂产品,每隔 5年左右开展一次优质产品评比活动。自1980年后的10年,商业部、农业部、经贸部、轻工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等单位,先后评出近40个部优蜂产品。除此之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举办省级优质产品评奖时,也有大量蜂产品获奖。
⒊社会团体、博览会评奖
中国养蜂学会自1985年加入国际养蜂工作者协会联合会后,1987年组团正式参加了在波兰华沙召开的第31届国际养蜂会议暨养蜂博览会。中国参展的蜂产品获大会授予的“蜂产品创新和成就特别奖”,中国养蜂学会在送展的26种产品中选出8种作为这枚金牌的获得者。1989年10月, 中国又获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32届国际养蜂会议暨养蜂博览会的蜂产品展台金奖,中国参展的45种产品分享这一殊荣。
1982年10月,全国首届农业博览会在北京举行,有50多种蜂产品参展,约有 6种产品分获金、银、铜奖。1989年,在全国食品博览会上,有几十种蜂产品分获金、银、铜牌。
引自《中国蜂业》(农业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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