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养蜂古国,远自上古的渔猎时期,我们祖先就已经接触到了蜂群。在3 000 -4 000年的甲骨文中,就有了“蜂”和“蜜”字。春秋末期范蠡著的《致富奇书》中就有养蜂记载,并指出养蜂可致富。 秦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将
蜂蜜列为上品并应用到医药中。古籍《尔雅》、《说文解字》、《方言》等著作都有对蜂的解释。西汉刘向著的《别录》中说:“蜂子生于武都山谷。”晋代皇甫谧的《高士传》中,简述了一名养蜂的高士,名叫姜歧,他以养蜂为业。他招收学生,“教授者满天下,营业者300余人,辟州从事不诣,民从而居之者数千家”。 晋代张华著的《博物志》对养蜂的记述更加详细。唐代段柯古的《酉阳杂俎》中,记述了异蜂、白蜂、毒蜂和竹蜂等几种不同的蜂子。广州司马刘恂著的地理著作《岭表录异》中也提到采捕野生蜂幼虫的方法。元代司农司(农业部门)编写的《农桑辑要》,明代徐光启写的《农政全书》,明清之际书商编的《致富奇书》,清代鄂尔泰写的《授时通考》和张宗法写的《三农书》等,都论述了养蜂的方法和好处,而且把它列入到农业生产的组成部分,后者一直沿用至今。 南宋周密著的《齐东野语》记述了当时人们以杀鸡取卵式取蜜的野蛮方法。到了清代,
养蜂业得以进一步发展。在郝懿行的《蜂衙少记》中以简洁的小品文体,记述了蜜蜂的生活习性和饲养事项共15则。胡启俊的《蜂房春秋》,内容也十分丰富翔实。 前人的养蜂记载颇丰,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宝贵遗产,也印证了我周是一个养蜂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