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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一个个人为主体 重新定义“互联网思维”的“小蜜蜂”|用户|营销

中华蜂蜜网 2019年03月27日 17时54分06秒

用户思维是互联网思维的核心,但用户思维仍然是以我为中心定位消费者为用户的思维,仍然不免走偏。所以很多号称具备互联网思维的企业和产品、服务,最终发现自己还是站在

用户思维是互联网思维的核心,但用户思维仍然是以我为中心定位消费者为用户的思维,仍然不免走偏。所以很多号称具备互联网思维的企业和产品、服务,最终发现自己还是站在消费者的对面,隔靴搔痒。

移动互联网时代,真正的互联网思维应该是个人即主体的思维,即尊重每一个用户的主体性,让用户真正成为这个时代的主宰。

其实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口碑传播,强调的就是这种感觉:每一个用户其实就是传播主体,“无意识状态下”参与到企业的营销过程之中。

但是,口碑传播效果在过去既无法监测,更无法量化,当然更谈不上实际应用。

移动互联网的诞生和蓬勃发展,让消费者个人即主体真正得以实现。

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一个个体借由随时携带的移动终端,可以实时查阅信息、阅读文章、发表意见、人际沟通、无线购物……可以说,移动互联网让沟通及时实现且无处不在。而在此过程中,因为微信、易信、手机QQ等社交平台的应用,又使得每一个个人都可以及时发声且可以通过圈子进行广泛传播。理论上说,在无限连接和延伸的移动互联网世界里,这样的个人传播最终可以实现对全体移动互联网受众的全覆盖。

由此,每一个个体,都成为了一个个传播源,也即“个人传播媒体”。我们相对于社会化的或大众或小众传播媒体而言,不妨将每一个基于自发动力和自身资源的个人传播媒体称作“自传播”媒体。

但是,这每一个自传播媒体,如果无暇专门且刻意的设计主题和营销推广,成为一个个当下正流行的“自媒体”平台,就只能仍然是“无意识状态下”实现着传播效果,被动成为或心灵鸡汤、或商业信息极力争取而又免费使用的资源。

在当今这样一个个性彰显、自主意识极强的时代,这或者是没有苏醒或者说没被激发的最后一个传播载体,而且是一个价值无限大的传播载体。

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笔者有幸发现一个最近正在流行的微信公众号:“点点赚”,号称中国第一个自传播平台。仔细深究其商业模式,颇有发掘这一传播价值洼地的劲头。

首先,“点点赚”充分尊重和实现了每一个个人传播者的价值。每一个点点赚用户,均可以因为阅读或者转发点点赚平台上的商业文章获取充值卡、甚至是现金奖励的自传播回报,而且用户还可以对点点赚上的商业文章进行转发点评,直接参与到文章的传播环节中去。可以说,用户真正实现了自身即媒体的价值,而且可以主宰自己的传播行为。

其次,“点点赚”充分尊重和实现了每一个传播主的价值。每一个在点点赚上发布文章的传播主,都可以通过预设文章总奖金和奖励单价,提前预估文章的传播量,还可以通过点点赚提供给传播主的专属后台,查阅到每一个阅读或转发用户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当然,聪明的点点赚为了保护用户隐私,对用户的真实信息均做了部分隐藏,这样,传播主既可以看到真实的传播效果,也实现了对用户的隐私尊重。可以说,传播主在这里真正实现了梦寐以求的可以控制和可以查看的传播效果。

在笔者试用过点点赚后,再次看到点点赚微信公众号上那只可爱的小蜜蜂头像时,终于理解了这只“勤劳、无限广阔世界的播种、利己利人”的小蜜蜂,可能真的能够发掘和采集到移动互联网时代最为广阔和最具想象力的自传播价值的最大“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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