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蜂蜜网 2019年03月23日 23时46分20秒
中国蜂业实行国家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农业、商业、经贸部门分别主管生产、购销经营和对外贸易;医药、轻工部门管理以蜂产品为原料的药品、食品、化妆品等
中国蜂业实行国家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农业、商业、经贸部门分别主管生产、购销经营和对外贸易;医药、轻工部门管理以蜂产品为原料的药品、食品、化妆品等制品。蜂业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分别由各级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协调发展。进入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部门管理职能逐渐转变,从生产、收购;经营单一管理向产供销—体化转变;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服务、宏观调控为主转移。目的在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蜂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农业部门管理养蜂生产
农业部主管全国养蜂生产,各级农牧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养蜂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农业部开始设专职人员管理养蜂生产。1986年,农牧渔业部颁布的《养蜂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农业部主管全国养蜂生产;各级农牧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养蜂生产(以下简称养蜂生产主管部门)。各级养蜂生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蜂业的领导和管理,养蜂生产重点地区可设置专门管理和服务机构。其它地区视本地区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各级养蜂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养蜂生产,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人员,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疏导产销渠道,发展加工业,提高蜂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⒈建立健全机构,加强蜂业管理
80年代以来,各地加强了蜂业管理机构建设,养蜂重点地区建立了一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区、县级养蜂管理站,试办养蜂服务中心,积极培养技术和管理人员。至1990年底,已经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养蜂管理站的有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浙江、江苏、广西、山西、北京、甘肃、河南等。
全国约有200多个地区和县(市)建立了养蜂管理站。 1981年四川省畜牧局设立省养蜂管理站后,在万群蜂以上的24个县、市相继建立了养蜂管理站。管理站在组织养蜂生产,推广先进技术,加强专业管理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为当地养蜂者签发养蜂证和转地放蜂证,开展蜜蜂检疫业务,为入境的外来蜂场安排放蜂场地等。如成都市养蜂管理站,每年定期在陕西省宝鸡市召开所辖各县、区的蜂业干部、养蜂专业户代表及蜂产品经营单位代表参加的工作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调整计划、互通有无,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该养蜂管理站先后建立了种蜂场、蜂业服务公司、联营蜂场、蜂产品加工厂等,各县亦建立了相应的机构。一个以市养蜂管理站为龙头,市蜂业服务公司为依托的生产、加上、销售、出口体系已具雏形。湖北省建立了34个县(市)级养蜂管理站。这些蜂业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在加强养蜂生产的领导和专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养蜂管理暂行规定》,建设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推进蜂业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骨干和龙头作用。
⒉组织培训队伍,推广技术经验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为推动蜂业发展,积极组织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50年代以来,农业部根据养蜂生产发展的需要,分别举办过养蜂师资、蜜蜂育种、蜂病防治、蜜蜂饲养技术、蜂业管理等多期培训班。
为扶持陕西、甘肃、宁夏等西北贫困地区发展养蜂事业。1977-1979年,农林部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养蜂研究所分别在宁夏固原、陕西延安和甘肃定西举办了3期陕甘宁养蜂技术训练班,为西北5省、区共培训技术骨干400余人。随着蜂产品加工业的兴起,又为各地蜂产品的开发利用培训了一批技术人员。1990年7月,农业部畜牧兽医司在黑龙江省虎林县举办了首届全国养蜂管理讲习班,有来自14个省、市的54名学员参加。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级蜂业主管部门,还不定期地在养蜂重点产区举办了各种养蜂技术和师资培训班或讲习会,加强对养蜂生产、。加工、管理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的素质,为推广蜂业先进技术和蜂产品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中国在运用“输送卵虫法”推广蜜蜂杂种优势利用、蜜蜂人工授精技术;推广蜂王浆高产技术;推广强群优质高产技术、中蜂活框饲养技术、蜂病综合防治技术;推广蜂花粉、蜂毒、蜂胶等蜂产品开发利用新技术,以及推广蜜蜂为棉花、油菜、果树授粉增产措施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进展。由于生产、科研、教学方面的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积极推广国内外科技成果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及管理经验,对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改进和提高蜂产品质量,加速蜂产品综合加工开发利用起到了良好作用。例如1989年以来,浙江省在全省32个县(市)推广了平湖蜂王浆高产蜂种和肖山蜂王浆、蜂蜜高产兼用蜂种,改良了30多万群蜜蜂, 增产蜂王浆140多吨,增值2000余万元。由于效益明显,浙江蜂王浆高产蜂种已推广到全国25个省、市的200多个县,供应种蜂王2000多只,普遍受到好评。
⒊建设优质蜂产品商品基地
1980年农业部畜牧总局在四川、湖北、浙江 3省进行了养蜂现代化试点工作。为贯彻农业部、商业部、经贸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养蜂会议精神,1986年农业部在湖北省江陵县、四川省、成都市、吉林省安图县建立了优质蜂产品基地;国家计划委员会在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安徽 5省的18个县(市)建立了蜂蜜出口体系。1987年农业部在湖南平江、陕西临潼建立了养蜂商品基地。1987年和1988年,农业部主持召开了全国养蜂生产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了1986年以来全国基地建设经验和问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养蜂生产基地的目的和任务,加强了基地间的协作。到1990年全国优质蜂产品基地发展到40多个,共饲养蜜蜂103.2万群,生产蜂蜜4.2万吨,占全国蜂蜜总产量的21.4%,生产蜂王浆400吨,占全国产量的40%。优质蜂产品基地建设,在生产、供应、销售、加工一体化及社会化服务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1990年12月,农业部畜牧兽医司在云南昆明市召开的全国商品牛羊及优质蜂产品基地上作会议,为表彰先进,评选出优质蜂产品基地20个,先进工作者25人。由于基地的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蜂产品质量,疏通了流通渠道,开拓了市场。
二、商业部门管理蜂产品购销经营
全国蜂产品的国内购销经营由商业部主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区(州、盟)、县(旗、市),由供销合作社及基层供销社分管此项业务。各级土产公司都经营蜂产品。商业部及养蜂重点产区的各级供销部门均设有专管机构或人员负责蜂产品的购销经营管理业务。
⒈开展综合服务,促进蜂业发展 70年代以前,中国蜂蜜供不应求,各级商业、供销部门与农业、经贸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扶持生产、供应物资、安排放蜂场地、运输蜂群、供应饲料糖、组织蜂产品购销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蜂业的发展。1976年至1981年的几年间,商业部和原供销合作总社共拨出560万元专款扶持各地养蜂生产。
⒉采取综合措施,把好质量关 商业部于1982年至1990年间组织制订了蜂蜜、蜂王浆、蜂蜡、蜂花粉等蜂产品的国家级或部级质量标准。为实施各种蜂产品质量标准,把好质量关,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1991年商业部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正式成立,开展行业内的蜂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各地供销部门先后还建立了100多个蜂产品化验室,并对基层收购人员进行培训和建立健全收购岗位责任制,从而有效地加强厂蜂产品质量的管理。80年代后期,商业部门注重蜂产品的质量和购销发展趋势,每年召开各级供销上产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地购销情况,讨论分析蜂产品市场形势和供求趋势,协商提出蜂产品的指导价格等。
⒊开拓市场,搞活流通 80年代,全国蜂蜜连年大幅度增产,部分地区出现蜂蜜积压现象。为了解决“卖蜜难”的问题,做到以销促产,商业供销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扩大产品流通领域的措施。1980年11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蜂蜜推销利用经验交流会,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土产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王兴让在会L讲话。会议提出了“发展生产、增加消费,积极收购,扩大利用,以促进蜂业发展”的经营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销售环节上,做到以销促购,以购促产。1985年商业部又提出:大中城市必须因地制宜地建立蜂产品加工厂,扩大销售网点,建立专营商店,凡有条件的商店都要把蜂蜜作为常备商品。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不仅扩大了蜂产品的销路,对城市居民“买蜜难”的问题,也相应得到解决。北京、上海及一些省会城市,蜂蜜、蜂王浆及其制品的销售网点明显增加。如北京市为开拓消费市场,一方面将蜂产品公司的经营部由一个增加到两个,外勤推销人员由3人增加到12人;另一方面,积极增加销售网点。市内和郊区销售网点1985年达到l053个,比1980年增加近500个,全市蜂蜜销售量由1980年的2100吨,1985年增加到3840吨,增长82.9%。又如江苏省充分发挥供销社在蜂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与农业、经贸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积极收购,薄利多销,成效显著。1988年至1990年,供应国内销售的蜂蜜为17626吨,供应出口1052吨;收购蜂王浆120吨,内销40吨,出口80吨,做到了购销两旺,市场繁荣。蜂产品加工业产值高出养蜂生产的一次性效益2.6倍。
三、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管理蜂产品出口
全国蜂产品出口由对外经济贸易部管理。蜂蜜、蜂蜡、蜂花粉等出口业务由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负责;蜂王浆及其制品出口,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负责。各级经贸部门及口岸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蜂产品的收购、加工和办理出口业务。
⒈提高峰蜜质量,开拓国际市场 中国蜂蜜出口始于50年代中期,1956年全国出口仅0.39万吨。80年代头三年,蜂蜜年出口量增至6万吨左右。以后保持年出口7万吨左右,1990年全国出口蜂蜜达到8.8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70年代以来,经贸部门为了扩大蜂蜜的出口,在积极组织货源,努力提高蜂蜜质量,做好向国外推销蜂蜜的同时,加强与农业、商业等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促进蜂蜜生产和流通。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所属的上畜产进出口总公司,每年召开1~2次蜂蜜出口工作会议,部署出口工作计划,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及时处理收购、出口中的问题,以维护中国出口蜂蜜信誉。
70年代后期,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进口铁皮,统一更换原包装容器,并制订了《蜂蜜出口标准》,加强了质量检测工作。各级建立健全了蜂产品检测室,充实检测设备,组织培训技术人员,确保出口蜂蜜符合国际市场标准,使出口量稳定增长。中国蜂蜜已经畅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⒉加强蜂王浆的出口管理 1975年中国生产的蜂王浆开始少量出口,80年代后期出口量达到200多吨。为进一步扩大蜂王浆出口,根据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不断改进蜂王浆的出口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991年6月,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蜂王浆品质管理工作会议,有16个医药分公司和21个生产厂家的代表参加。会议要求为确保蜂王浆质量,在产销过程中严格把好三关:养蜂者首先要把好蜂王浆生产质量关,蜂王浆产出后,及时送交生产厂家或冷库低温保存;生产厂家把好检验关,要求验质人员做到思想端正,技术过硬,凡购进的鲜王浆必须达到质量标准;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分期分批派人到各口岸的供货厂家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加工蜂王浆条件的单位,取消其生产经营权,并逐步建立固定的蜂王浆生产、出口基地。由于各地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中国蜂王浆1991年的出口量猛增到470多吨。
随着对外贸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国际市场的变化,对天然保健食品的质量要求将更加严格,中国蜂蜜、蜂王浆等蜂产品的生产、加工、购销和出口管理工作,也相应地得到了加强,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出口产品荣誉。
引自《中国蜂业》(农业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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