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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关于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的一般标准和要求

中华蜂蜜网 2019年04月04日 22时00分31秒

《关于对在南非共和国销售的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进行分级、包装和标记的法规》除了产品的分级、包装和标记以外,还对法规中的一些词语进行详细解释,提出销售要求,规定了

《关于对在南非共和国销售的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进行分级、包装和标记的法规》除了产品的分级、包装和标记以外,还对法规中的一些词语进行详细解释,提出销售要求,规定了任何违反或不遵守本法规应被视为犯罪。“南非关于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的一般标准和要求”是其中的第一部分内容,主要对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的等级、包装容器、标记、检验和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的等级

1.液态蜂蜜、乳酪蜂蜜和巢蜜有两个等级,分别为优级和工业级。

2.块蜜和蜂产品混合物,应只有一个级别,称为优级。

3.根据原蜜的定义,原蜜没有级别。

4.液态蜂蜜的结晶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不应对这种蜂蜜降级。

5.当对乳酪型蜂蜜或结晶蜂蜜的标准或特殊标准中有关质量因素有争论时,应按照法规中的要求将蜂蜜样品液化,然后进行分级。

二、蜂蜜等级标准

1.蜂蜜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为保持准确的水分含量和酶活性,蜂蜜应在蜂箱里完全成熟;

(b)蜂蜜应不合其成分以外的物质(如泥土,昆虫或昆虫尸体,沙石等等)。

2.蜂蜜不应处于以下状况:任何外来味道或气味;开始发酵或冒泡;被处理以致天然的酶被破坏或失去活性。

3.可选择下列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蜂蜜成分、质量和成熟度。如果蜂蜜不符合这些检测项目中的任何一项,那么可以认为该蜂蜜不符合等级标准:

(1)HMF最高含量应不超过40mg/kg;

(2)最大密度:在20℃时应不小于1.40875g;

(3)灰分最大含量应不超过0.6%;

(4)蔗糖最高含量应不超过5%;

(5)还原糖最高含量:花蜜应不小于65%,甘露蜜不小于60%;

(6)果糖与葡萄糖之比应不超过1∶1;

(7)酶活性应存在,按DN值,应不低于4;

(8)Lund试验:24小时内沉淀物应不小于0.6 cm3;

(9)直接旋光率:26g/100ml的花蜜水溶液在20℃Y左旋应不小于-10;

(10)酸度含量最大应不超过40mg/kg;

(11)淀粉和糊精检测为阴性;

(12)脯氨酸至少有200mg/kg;

(13)淀粉酶含量应不低于8mg/kg;

(14)转化酶含量应不低于4mg/kg;

(15)水分含量应不超过20%;

(16)液态蜂蜜中水不溶物含量应不超过0.1%;

(17)蜂蜜中C13和蛋白含量稳定性同位素比率差异不小于0。

三、容器要求

装有蜂蜜或蜂产品混合物的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容器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材料适合包装;

②保护容器里的成分不受污染;

③无论如何都不会污染容器里的成分;

2.容器应足够坚固以至容器不会在通常的贮藏,处理,运输过程中被损坏或变形;

3.容器应是完整无缺的;

4.容器应自然准确地盖住。

四、标记要求

1.根据本法规的条例,要求装有蜂蜜或蜂产品混合物的任何容器上的标记的字母高度不小于1mm。

2.装有蜂蜜或蜂产品混合物的任何容器应按以下细节清晰明了地标记:

(1)产品名称字母高度至少是4mm:假如能真正反应出蜂蜜种类如乳酪或块蜜,可以增加花蜜或植物来源词语如养麦、甘露、或是地理学来源的描述,这些描述字母至少是4mm高度。

(2)产品的生产商、包装商、销售商的名称和商业地址。

(3)产品成分的来源国家。

(4)产品等级名称字母高度至少是2mm。

(5)容器装有原蜜时,字母“原”或“未加工”高度至少是2mm。

(6)装有任何比例的蔗糖蜜,应标有蔗糖蜜。

(7)装有蜂产品混合物时,写上蜂产品的比例。

(8)包装日期。

(9)容器上标有生产商、包装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的方式进行批量识别,能识别出或有助于识别为前提,那就是假如包装日期可以适用于批量识别的话,一个产品最终也与批量相对应。

(10)产品完全或部分含有已经辐照过蜂蜜时,假如辐照记号的标识是可选择,产品名称附近的“辐照”、“辐照灭菌”字样高度至少3mm;

(11)净重含量的规定与1973年贸易度量法规规定一致。

3.任何集装箱用于散装销售而不是零售的大量蜂蜜或蜂产品混合物的,如果符合相关贸易文件要求,符合本法规要求的所有细节,那么这些集装箱除以下情况外,应免于标记要求:

(1)容器上应标有蜂蜜的生产商、包装商、销售商的名称和商业地址。

(2)如果这种蜂蜜没有被分级,那么贸易文件里可以删除蜂蜜成分的级别名称。

(3)以容器上标有生产商,包装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的方式进行批量识别的,能识别或帮助识别一个前提,那就是产品最终也与批量相对应。

(4)①“辐照”或“辐照灭菌”词语;

②产品成分的来源国家名称在容器上的高度至少3mm,成分完全或部分含有辐照蜂蜜,假如辐照记号的标识是可选择的话。

4.含有蜂蜜或蜂产品混合物的容器上的标签应该干净整洁,应该被安全地贴在容器上,除非是作为相同容器上相同产品的额外标签,否则不应该贴在其它标签上。

五、对容器的限制要素

1.盛有蜂蜜或蜂产品混合物成分的容器上不得出现对成分有曲解、直接或通过暗示造成误解的词语、说明或其它表达方式。

2.①“蜂蜜”词语或其中的任何表达不可以出现在蜂蜜替代品、其标签或包装物上;

②蜂蜜替代品含有蜂蜜时,“蜂蜜”词语应仅出现在蜂蜜替代品的成分表里。

③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除外,任何其它产品不应有标签、包装、商品名、商标或图例以致表明蜂蜜是一个主要成分。

4.法规规定的商品名、辐照标记、图例、标识语或登记标识、标记要求,和法规11的标记要求除外,有关信息应出现在蜂蜜或蜂产品混合物的容器上、容器的盖子、塞子、标签、或贴在容器的任何单子上,这些单子除非能科学性、真实性地证实与产品的买卖或生产有直接关系,否则应附在容器上。这些有关信息包括蜂蜜的结晶和液化、化学成分、营养价值、其它名称、商标、描述、广告、对蜂蜜质量特点的要求、蜂蜜以外的其它信息。

六、样品的检验和处理

1.在托运蜂蜜和蜂产品时,检验员如认为必要,可以打开容器,检验容器里的成分,移动样品以更好地检验或分析,并且发放收条。

2.检验员应确实搞清楚,这样分出的样品在相关的托运产品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蜂蜜样品和蜂产品混合物里的蜂蜜样品应按以下的分析方法而做准备

(1)进行非热度敏感测验时

①如样品没有结晶,通过搅动使其完全混合;

②如果样品结晶,将盖好盖子的容器故入水浴(水不能淹没容器),在60℃加热30分钟,如必要的话,在65℃加热直到液化。在加热过程中,不时地搅动。将样品彻底混合,样品一旦液化,将其快速冷却到室温;

③如果样品仍在巢脾里,小心切开巢脾并分离出蜂蜜,用35目筛过滤蜂蜜;如果部分巢脾或蜂蜡通过筛子,那么将样品放在水浴里加热到40℃,然后用热漏斗上的粗滤布过滤;

④如果蜂蜜在巢脾里结晶,加热到历65℃直到蜂蜡完全熔化,冷却,除去蜂蜡,然后搅拌。

(2)进行热度敏感测试时

①在不加热的状态下,准备样品;

②如果没有结晶,搅拌使其彻底混合;

③如果蜂蜜仍在巢脾,小心切开巢脾并分离出蜂蜜,用35目筛子过滤蜂蜜。

七、附加要求

根据本法规,蜂蜜和蜂产品混合物,其它含有蜂蜜和蜂产品的食品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应符合1972年南非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化妆品和杀菌剂法规的要求(1972年第54号法规);

(2)对于进口产品,其条件应符合1983年由南非卫生部制定的农业昆虫法规所发放的规定许可证上的要求。

引自《中国养蜂》2005(8) (2000年8月25日)

陈兰珍 李熠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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