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01号),涉及黑龙江省1家经营企业。2018年4月28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标示为黑龙江侨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产国:俄罗斯)经销的俄之作牌天然百花
蜂蜜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不合格
检验项目为氯霉素、噬渗酵母计数。经营者信息:黑龙江侨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339号。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80瓶,共计180公斤,货值1080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