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大于天,食品安全无小事。当前制假售假等食品安全质量现象依然存在,危害及影响甚至上升至国家层面。企业生产经营应当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机关,面对媒体说自己食品安全的。企业有这样诚信行为和理念,何愁企业没有好口碑?何愁产品没有消费市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坚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对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查处绝不手软。5月24日,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关于1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湘食药监通告〔2016〕第11号)获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转移湖南省抽检任务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食品253批次,不合格食品14批次。 抽查样品中,郴州市苏仙区企业郴州盛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土蜂蜜(枣花蜜),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2日,不合格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苯甲酸,
标准为≥60g/100g;不得检出,实际
检测为48.8g/100g;0.14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