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2016第32期)予以公告,共抽检样品187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25大类。
不合格样品为:标称定州市辉达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河岸林紫云英
蜂蜜制品(1kg/瓶 2016/09/06)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糖精钠;标称固安县天硕蔬菜加工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荷娃莲藕段(350g/袋2016/09/05)被检出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
标准值为≤0.1g/kg,
检验结果为0.384g/kg。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