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10月是食用野生
蜂蜜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蜂蜜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蜂蜜
中毒的预警公告。
一是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误食野生蜂蜜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二是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重点成员单位应加强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与处置,发现中毒事件要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三是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预防食用野生蜂蜜中毒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通告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宣传食用野生蜂蜜的危害性,教育群众不要采食野生蜂蜜,提高广大群众预防野生蜂蜜中毒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