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蜂蜜网 2019年04月29日 16时10分03秒
原标题:棚屋养蜂十多年面临“拆违”陈水泉在检查蜂箱。南都讯 在淇澳岛养蜂10多年的陈水泉11月12日收到拆违的通知,其自住棚屋是“临时建筑
原标题:棚屋养蜂十多年面临“拆违”
陈水泉在检查蜂箱。
南都讯 在淇澳岛养蜂10多年的陈水泉11月12日收到拆违的通知,其自住棚屋是“临时建筑物”,3日内拆除。截至昨日,限期已过,执法中队再次前来催促,并称只等局长签字就会实施强拆。还有10余天就要开始收冬蜜,陈水泉的收成怎么办?高新区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路边的违建都要逐步清理,但不会影响蜂箱,并建议养蜂人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棚屋蜂户:棚屋里住了10多年
陈水泉今年66岁,广西梧州人,2000年来到珠海。陈水泉自小就学习养蜂,他发现淇澳岛的蜜源很充足,又没有污染,即便全年不转场,蜂蜜产量也不低,所以逐渐在岛上定下来。陈水泉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儿子和儿媳跟着他一起学养蜂。陈水泉夫妇加儿子一家三口,5个人就住在用铁皮、预制板等搭成的棚屋里。近200个蜂箱错落地摆放在屋后的小山坡上。“再过十几天,就要出冬蜜了。”
上周,高新区城管局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来到陈水泉的蜂场,贴了一纸通告,要求其在11月16日之前将“临时建筑物”拆除,“逾期不拆除者,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自那天起,陈水泉就寝食难安。跟陈水泉一样“定居”在淇澳岛养蜂的人还有不少。陈水泉的儿子说,蜂群上百群的有三四家,蜂群在20箱左右的,也有十来家。
韦先生是广西贵港人,他的蜂场位于淇澳岛主干道路边、沙丘遗址公交站的后面。他也接到了城管方面的口头通知,让其拆除棚屋。
城管:拆除棚屋不会动到蜂箱
对此情况,高新区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新区从2012年以来就开始清理“两违”建筑,陈水泉家居住的棚屋的确属于占用国土资源的违法建筑,而且位于路边,当前“创文”检查也要求把路边的违法建筑拆除。“他的房子破破烂烂,确实与周围的环境不相衬。”
该负责人称,目前只发出了一张通告,并不是针对陈水泉家,凡是路边的违法建筑都要逐步清理。至于养蜂人提出的拆除棚屋会影响到采冬蜜的问题,该负责人回应称,拆除违法建筑并不会动到蜂箱,“村里有房子租,而且很便宜。”
对此说法,陈水泉的儿子告诉记者,养蜂人必须和蜂箱住在一起。“蜜蜂随时有可能分群,我们要随时在边上听声音,防止蜜蜂分群或者离开。”其次,如果隔得远,管理不到蜂箱,对社区居民、游客等也是不利的。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李瑾
如何能合法养蜂?谁来监管?
2009年,珠海一媒体曾报道过陈水泉,当时他说,“在珠海养蜂不用交钱,只要在山坡上选择一块空地,就可以放蜂,很自在。”
2011年,陈水泉曾拿到淇澳社区居委会的一张证明,上面写着“兹有我社区流动人员X X X在淇澳白石街路旁搭建一个小棚用作养蜂之用,情况属实,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现在,这些都没有用了。陈水泉说,他很愿意配合政府的工作,“我可以再往山里搬,但政府现在也没说行不行。”
淇澳岛另一位养蜂大户杨先生也有类似经历。他说,在中山养蜂时,曾被城管拉走蜂箱,后来经过争取,才继续养蜂。淇澳这几位养蜂人,都看中了岛岛上丰富的蜜源,但他们上的养蜂之路从不平坦。根据农业部2011年出台的《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划的养蜂管理工作。养蜂者可以自愿向县级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免费领取《养蜂证》,凭《养蜂证》享受技术培训等服务。
陈水泉等人去年8月加入了广东省养蜂学会,去广州开会领取了会员证,每年50元会费。他们认为,这个证就算是养蜂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