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对外贸易部规定的蜂蜜质量标准(WM21—65一蜂蜜)与补充规定(含商业部)
1.对外贸易部对出口蜂蜜的技术条件见表1。
表1 出口蜂蜜的技术条件
注:①上述技术条件,不适于特种蜂蜜、杯装或瓶装蜂蜜和未经处理的蜂蜜。
②凡合同另外规定的,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2.出口蜂蜜标准的补充规定
(1)色泽:按照普方特比色计相应的波长分级(表2)。
表2 出口蜂蜜的色泽范围和掌握标准 (单位:mm)
(2)花粉含量:单花种蜂蜜,要求代表该花种的花粉含量在蜂蜜检样的花粉总量中占绝对优势。
(3)含糖量:除要求蔗糖不超过5%外,还规定果糖占还原糖50%以上。
(4)羟甲基糠醛含量:20×10-6以下或60×10-6以下。
(5)脯氨酸:200×10-6以上。
(6)抗生素含量:四环素族、青霉素族抗生素0.05×10-6以下。
(7)微量元素含量:铅1×10-6以下,锌50×10-6以下,铁50×10-6以下。
(8)杀虫脒含量:10×10-6以下。
(9)掺入可溶性物质:不允许掺入淀粉、糊精、高果糖、饴糖、葡萄糖、明矾、尿素、米浆及蔗糖等可溶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