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963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4.4、真实性要求
4.4.1、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采用GB/T18932.1的方法试验时,试验结果x(蜂蜜中碳-4植物糖的百分含量)不得大于7。
4.4.2、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增稠剂等异物。
4.4.3、如果在蜂蜜中添加其他矿物、生物或其他提取物、分泌物、工业生产物质,不得以“蜂蜜”或“蜜”作为名称主题。
4.5、产品名称
应选用下列方式命名:
a)符合本标准定义的产品,方可称为“蜂蜜”或简称为“蜜”。
b)采用过滤工艺,除去了花粉的蜂蜜,应称为“过滤蜂蜜”。
c)可以在“蜂蜜”前加上表示色泽的形容词,如”白色蜂蜜“或“红色蜂蜜”等等。
d)如果蜂蜜主要产自一种植物或花,并具有此种蜂蜜的物理、化学和微观特性,可以在“蜂蜜”前加上植物或花的名称,如:剌槐蜂蜜、纹党参蜂蜜、党参蜂蜜、红隹蜂蜜等。
e)可以采用“液态蜂蜜”、“结晶蜂蜜”名称,表明物理状态。
f)按前款b)、c)、d)组合方式命名。
g)如蜂蜜是一种蜜蜂酿造,可以在产品名称前加上蜜蜂种类的名称。
4.6、特殊限制
4.6.1、不应使用化学或生化处理方法改变蜂蜜的结晶变化。
4.6.2、加热处理蜂蜜时温度木能过髙,防止蜂蜜的基本
成分发生变化,造成
质量损害。